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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貢獻力量——寫在第十五個國際反腐敗日

圖為2016年11月2日,中國—東盟反腐敗研討班在云南開幕。(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網站 郭興 攝)

圖為2018年11月30日,外逃職務犯罪嫌疑人姚錦旗被引渡回國。(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網站 張祎鑫 攝)

“腐敗存在于所有國家,無論貧窮或富裕,發(fā)展中國家或發(fā)達國家,概莫能外……值此國際反腐敗日來臨之際,讓我們?yōu)榱疂崜u旗吶喊?!?/p>

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日前舉辦紀念第十五個國際反腐敗日招待會,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專門發(fā)來書面賀辭,重申聯合國對國際反腐敗事業(yè)的重視和支持。

今年12月9日是第十五個國際反腐敗日,也是監(jiān)察法頒布施行、國家監(jiān)委成立后的第一個國際反腐敗日。今年還是《聯合國反腐敗公約》通過15周年。今日中國,正以永遠在路上的堅韌和執(zhí)著,推動反腐敗不斷取得新成效,推動反腐敗國際合作向縱深發(fā)展。

強化政治共識,引領“同頻共振”

11月27日,在對西班牙進行國事訪問之際,習近平主席在當地媒體發(fā)表署名文章強調:“人類社會已經成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運共同體。”

幾天后于阿根廷布宜諾斯艾利斯召開的二十國集團領導人第十三次峰會,通過《布宜諾斯艾利斯宣言》,在達成的諸多共識中,就包括反腐敗國際合作相關內容。國家監(jiān)委還與阿根廷司法和人權部簽署了合作諒解備忘錄,并列入習近平主席訪問阿根廷成果。

腐敗是自有人類文明歷史以來各國都面臨的世界性難題,在全球化時代,攜手打擊跨國腐敗更是成為國際社會的共識和訴求。習近平總書記提出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倡議,既是對人類文明發(fā)展的深刻思考,也是解決腐敗這一世界性難題的一把鑰匙。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國在國際舞臺上積極踐行人類命運共同體的理念,倡導反腐敗要尊重主權、尊重他國選擇的反腐敗道路,大力推廣懲治腐敗態(tài)度“零容忍”、機制“零漏洞”、合作“零障礙”原則,強化合作打擊跨國腐敗的政治共識。

提出中國主張,講好中國故事。僅今年以來,伴隨著一系列“主客場”外交的順利推進,中國有力占據道義制高點,為全球治理交出一份亮麗答卷,中國的反腐好聲音也越來越引起國際社會的同頻共振——

今年1月,中拉論壇第二屆部長級會議通過《中國與拉共體成員國優(yōu)先領域合作共同行動計劃(2019—2021)》,明確雙方擴大在《聯合國反腐敗公約》框架下的反腐敗雙邊、多邊合作以及在反走私、反洗錢、反逃稅和非法資金流動領域的雙邊、多邊合作。

7月,金磚國家領導人第十次會晤在南非約翰內斯堡舉行,與會領導人就加強反腐敗國際合作達成重要共識并寫入《金磚國家領導人約翰內斯堡宣言》。這是自2014年以來,金磚國家領導人會晤連續(xù)第五次將反腐敗國際合作相關共識寫入宣言。

9月3日至4日,今年最大的主場外交——中非合作論壇北京峰會上,與會中非國家領導人就加強反腐敗國際合作達成重要共識并寫入《關于構建更加緊密的中非命運共同體的北京宣言》和《中非合作論壇—北京行動計劃(2019—2021年)》。

9月10日至11日,中國與加勒比地區(qū)國家反腐敗執(zhí)法合作會議在格林納達舉行。雙方共同發(fā)表的《聯合聲明》提出,中國和加勒比地區(qū)國家同意,在遵循本國法律和雙多邊條約基礎上,繼續(xù)尋求反腐敗合作機會。

……

“我們將一如既往地凝聚國際共識、匯聚反腐合力,馳而不息推動反腐敗國際合作,為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貢獻力量?!敝醒爰o委國家監(jiān)委國際合作局有關負責人表示。

堅持依規(guī)依紀依法,追逃追贓再上新臺階

11月30日,外逃13年的浙江省新昌縣原常務副縣長姚錦旗從保加利亞被引渡回國。這是今年3月國家監(jiān)委成立后引渡“第一案”,也是我首次從歐盟成員國成功引渡涉嫌職務犯罪的國家工作人員。

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于懲治腐敗、追逃追贓始終態(tài)度鮮明、決心堅定。在黨的十八大以來追逃追贓工作取得豐碩成果的基礎上,十九大報告再次強調,不管腐敗分子逃到哪里,都要緝拿歸案、繩之以法。今年年初召開的十九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明確提出,加強反腐敗綜合執(zhí)法國際協作,強化對腐敗犯罪分子的震懾。

今年3月以來,隨著監(jiān)察法頒布施行、國家監(jiān)委成立,黨對反腐敗工作的集中統(tǒng)一領導進一步加強,追逃追贓的力量資源進一步整合,上下一體的工作機制更加明確。各級監(jiān)察機關根據監(jiān)察法賦予的追逃追贓職責,積極發(fā)揮案件主辦部門作用,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追逃追贓。

6月22日,在法律震懾和政策感召下,中國銀行江門分行原行長賴明敏主動回國投案自首,成為國家監(jiān)委成立后首名到案的“百名紅通人員”。就在6月初,中央追逃辦公布了50名涉嫌職務犯罪和經濟犯罪外逃人員有關線索。

7月11日,外逃17年的中國銀行開平支行原行長許超凡被強制遣返回國,成為國家監(jiān)委成立后首個從境外遣返的職務犯罪嫌疑人。

“許超凡案還開創(chuàng)了中美執(zhí)法合作的多個‘第一’,包括第一次依據中美刑事司法協助協定開展合作、第一次組織中方證人通過遠程視頻向美國法院作證等,可以說開啟了中美刑事司法協助新模式?!遍L期從事該領域研究工作的專家告訴記者。

勸返、遣返愈發(fā)成熟,引渡不斷加碼加力。引渡是利用國際刑事司法協助開展境外追逃的正式渠道和理想方式,目前,我國已與54個國家簽署了引渡條約,并與不少國家探索以《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為基礎開展引渡合作。

以姚錦旗案為例,因我國早在1996年就和保加利亞簽署了引渡條約,姚錦旗在保加利亞落網一個多月后即被成功引渡回國。

值得一提的是,8月23日,國家監(jiān)委、最高法等五部門聯合發(fā)布《關于敦促職務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員投案自首的公告》,明確提出“在公告期限內拒不投案自首且隨后被引渡或遣返的,監(jiān)察、司法機關將依法從嚴懲處”。與4年前最高法等四部門聯合發(fā)布的《關于敦促在逃境外經濟犯罪人員投案自首的通告》相關表述相比,增加了“且隨后被引渡或遣返”等內容,進一步彰顯了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追逃追贓的信心和決心。

為執(zhí)行完善《公約》貢獻中國智慧

10月26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經表決,通過了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決定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刑事司法協助法》。

修改后的刑事訴訟法建立刑事缺席審判制度,為加強境外追逃工作提供有力手段。國際刑事司法協助法則通過規(guī)范和完善我國刑事司法協助體制,填補了刑事司法協助國際合作的法律空白,進一步完善了反腐敗追逃追贓法律制度。

《聯合國反腐敗公約》是反腐敗國際合作的基石。通過制定和修訂法律,實現國內法律法規(guī)同《公約》的銜接,正是履行《公約》的重要一步。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以刮骨療毒、壯士斷腕的頑強品質和堅強意志推進反腐敗工作,堅定不移“打虎”“拍蠅”“獵狐”,奪取了反腐敗斗爭壓倒性勝利,在國際上高高舉起正義的旗幟,用實際行動詮釋了《公約》精神,彰顯了大國擔當。

成立監(jiān)察委員會,形成集中統(tǒng)一、權威高效的中國特色國家監(jiān)察體制,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jiān)察全覆蓋;頒布監(jiān)察法和國際刑事司法協助法,修訂刑事訴訟法增加缺席審判制度,制定司法解釋等規(guī)范性文件;結合國家監(jiān)委職責,增加國家監(jiān)委為《公約》司法協助的中方中央機關之一……僅今年以來,一系列開創(chuàng)性舉措,在推動履約的同時,也為加強追逃追贓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據和程序保障。

預防腐敗是《公約》的重要內容之一。在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駐最高人民法院紀檢監(jiān)察組副組長高波看來,深化行政審批改革、建立健全防范利益沖突制度、弘揚優(yōu)良家風等,都是履約的生動實踐:“僅2013年至2017年,國務院分9批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618項,大大擠壓了‘權力任性’和權力尋租空間。”

《公約》是追逃追贓的法律利器。中國高度重視維護和發(fā)揮《公約》在反腐敗國際合作中的主渠道作用,自2015年3月啟動“天網”行動以來,已從120多個國家和地區(qū)追回外逃人員4833人,其中國家工作人員995人,“百名紅通人員”54人,追回資產103億余元。目前,已與美國、英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等國建立雙邊執(zhí)法合作機制,搭建聯合調查、快速遣返、資產追繳通道,同相關國家簽署63項刑事司法協助條約。

《公約》第五章“資產的追回”明確指出,返還資產是一項基本原則。在“百名紅通人員”李華波案中,我國和新加坡在《公約》框架下進行了良好合作,追回李華波腐敗贓款2700萬元,成為將《公約》作為國際合作法律依據開展追逃追贓的成功范例。

“隨著國際合作的不斷深化,《公約》日漸從藍圖走向現實,從條文變?yōu)樾袆印?梢哉f,經過15年的不懈努力,中國履約實現了從跟跑、并跑到領跑的轉變,為執(zhí)行完善《公約》貢獻了中國智慧、中國方案?!备卟ū硎?。(記者 瞿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