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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十七至二十五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十七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于2018年12月29日通過,現(xiàn)予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習近平
2018年12月29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十八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于2018年12月29日通過, 現(xiàn)予公布,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習近平
2018年12月29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十九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于2018年12月29日通過,現(xiàn)予公布,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習近平
2018年12月29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二十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于2018年12月29日修訂通過,現(xiàn)將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布,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習近平
2018年12月29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二十一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于2018年12月29日通過,現(xiàn)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習近平
2018年12月29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二十二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五部法律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于2018年12月29日通過,現(xiàn)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習近平
2018年12月29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二十三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等四部法律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于2018年12月29日通過,現(xiàn)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習近平
2018年12月29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二十四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七部法律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于2018年12月29日通過,現(xiàn)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習近平
2018年12月29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二十五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于2018年12月29日通過,現(xiàn)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習近平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