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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對4名年度考核不稱職的市管干部進行組織處理
近日,記者從天津市委組織部獲悉,根據2018年市管領導干部年度考核結果和平時了解掌握的情況,依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黨政領導干部考核工作條例》《事業(yè)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guī)定》等有關規(guī)定,市委決定對張紅、李恒強、劉泓顯、劉志毅等4名年度考核不稱職的市管干部進行組織處理。
1.張紅,2015年5月任市紅十字會黨組書記、常務副會長。作為黨組主要負責同志,張紅同志駕馭局面和抓班子建設辦法不多,解決班子自身矛盾和問題的能力不足,班子成員缺乏溝通,領導班子凝聚力、戰(zhàn)斗力不強,2018年度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因開展批評不夠,被市委督導組叫停;擔當精神不強,貫徹執(zhí)行民主集中制不力,一些屬于自身職責范圍內的事情不敢拍板決策,導致會議較多、議而不決、效率低下;抓干部隊伍從嚴管理和思想建設不到位,在教育管理、培養(yǎng)使用上缺少破解問題的招法,群眾認可度不高。市委決定,免去張紅同志市紅十字會黨組書記、常務副會長職務,改任市紅十字會副會長、黨組成員、一級巡視員。
2.李恒強,2013年11月任市工會管理干部學院院長。作為學院院長,李恒強同志組織領導能力較弱,不善于抓班子帶隊伍,與班子成員之間矛盾突出,形不成合力;管理干部不敢較真碰硬,態(tài)度不堅決,失之于寬、失之于軟,教職工隊伍渙散,紀律松散,思想不穩(wěn)定,干部群眾對其意見較大,近年來信訪舉報不斷;工作站位不高,擔當意識較差,對解決學院發(fā)展問題思路不清,措施不力,遇到阻力畏難情緒較重。市委決定,免去李恒強同志市工會管理干部學院院長職務,提前退休。
3.劉泓顯,2015年9月任天津國際工程咨詢公司黨委副書記。作為黨員領導干部,劉泓顯同志主動擔當作為意識較差,遇到困難習慣于放大問題、上交矛盾,對下屬企業(yè)干部管理松散等問題缺少有效破解招法;工作作風不深入,抓黨建工作研究不深不細,存在上下一般粗、不接地氣等問題;領導素養(yǎng)不高,做思想政治工作方法簡單生硬,聽不進其他同志意見,群眾認可度不高。市委決定,免去劉泓顯同志天津國際工程咨詢公司黨委副書記、委員職務。
4.劉志毅,2015年7月任天津港保稅區(qū)管理委員會副巡視員。作為黨員干部,劉志毅同志大局意識、組織紀律觀念不強,對于管委會集體研究決定的事項,有意見當面不說,不執(zhí)行,按自己想法做事;缺乏擔當干事激情,存在等、靠思想,遇到困難有畏難情緒,處理復雜問題能力不強;組織領導能力不強,工作固執(zhí)己見,不與同志溝通交流,不能有效調動干部積極性;群眾認可度不高。市委決定,免去劉志毅同志天津港保稅區(qū)管理委員會副巡視員職務。
上述4名市管干部在2018年年度考核中被評為不稱職等次,市委決定對其進行組織處理,充分體現了市委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讓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堅強決心和鮮明態(tài)度。全市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干部要以此為鏡鑒,吸取深刻教訓,牢固樹立“有職必有責、有責要擔當”的理念,堅持以抓落實為導向、以干成事為標準,忠于職守、擔當作為,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干出實實在在的業(yè)績,為全面建成高質量小康社會、加快建設“五個現代化天津”作出應有貢獻。
(一)必須強化政治擔當,在其位就要謀其政。黨員領導干部是黨的事業(yè)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自當在其位謀其政、任其職盡其責。各級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要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始終牢記第一身份是黨員、第一職責是為黨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自覺和強烈的政治擔當,不折不扣地將中央和市委各項決策部署落到實處。要不斷提高政治能力,自覺錘煉善于斗爭的實際本領,面對各種“攔路虎”,以勇示忠、毫不退讓,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狀態(tài)和一往無前的奮斗姿態(tài)推動天津高質量發(fā)展,努力作出無愧于時代、人民和歷史的業(yè)績。
(二)必須錘煉過硬作風,在崗位就要在狀態(tài)。干部要干事、為官要有為。黨員領導干部身處關鍵崗位,該擔的擔子必須擔起來,該負的責任必須負起來,努力做對黨忠誠、嚴守紀律的表率,做推動發(fā)展、攻堅克難的表率,做勤政務實、敢于擔當的表率。各級黨員領導干部要帶頭履職盡責,帶頭改進作風,把“馬上就辦”作為工作準則,始終保持積極向上的精神面貌和苦干實干的競進狀態(tài),推動各項工作任務層層落實到位。各級黨組織要樹立重實干重實績鮮明導向,堅持有為者有位,進一步健全知事識人體系,把敢不敢扛事、愿不愿做事、能不能干事作為識別干部、評判優(yōu)劣的重要標準,讓那些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有機會、有舞臺,更好激勵引導廣大干部干事創(chuàng)業(yè)、奮發(fā)有為。
(三)必須堅持全面從嚴,失責就要被問責。各級黨組織要認真落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緊緊咬住“責任”二字,抓住“問責”這個要害,敢抓敢管,杜絕好人主義,以嚴肅問責促進真正負責。要深入貫徹落實《黨政領導干部考核工作條例》,真考、實考、嚴考,將考核結果充分運用到干部選拔任用、培養(yǎng)教育、管理監(jiān)督、激勵約束、問責追責中,讓廣大黨員干部看到干和不干不一樣、干多干少不一樣、干好干壞不一樣。要大力推進干部能上能下,結合深化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和不作為不擔當問題專項治理,對考核中發(fā)現的不勝任、不稱職的干部堅決地“下”和“轉”,讓“摘帽子”“撤位子”成為常態(tài),樹立新風正氣,激勵擔當作為,積極營造良好政治生態(tài)和干事創(chuàng)業(yè)強大氣場。(記者 李國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