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四同步”“八個必查”指什么?
■ 四同步
掃黑除惡與打擊“保護傘”、鏟除經濟基礎、重點治亂、宣傳發(fā)動同步推進。
■ 八個必查
1.對涉黑涉惡組織及其成員成長歷史、發(fā)展軌跡必查,對其歷次違法犯罪中是否存在應立案而未立案、應打擊而未打擊、應處罰而未處罰的問題必須查清楚。
2.對涉黑涉惡組織及其成員經營、控制或參股的企業(yè)、公司必查,對是否有黨員干部或國家公職人員參與經營、入股分紅或與該公司企業(yè)有經濟往來的問題必須查清楚。
3.對涉黑涉惡組織及其成員攫取非法經濟利益的方式手段必查,對行政審批和行業(yè)主管部門是否存在失職瀆職、違規(guī)審批、監(jiān)管缺位的問題必須查清楚。
4.對涉嫌經營“黃賭毒”場所、超載超速違法運輸車隊,通過違法建筑、無證照市場非法經營謀利,串通投標、違規(guī)違法提供公證等案件背后存在的執(zhí)法和行業(yè)監(jiān)管部門監(jiān)管漏洞必查,對是否存在向黨員干部或執(zhí)法人員利益輸送的問題必須查清楚。
5.對群眾報警舉報涉黑涉惡違法犯罪故意拖延、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等問題必查,對是否存在包庇縱容、提供保護、通風報信、徇私枉法的問題必須查清楚。
6.對黑惡勢力長期存在放任放縱、有意回避、不聞不問等間接“保護傘”問題必查,對是否存在失職失責、不擔當不作為的問題必須查清楚。
7.對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曾經減刑假釋、保外就醫(yī)情況必查,對是否存在不符合減刑假釋、保外就醫(yī)條件的問題必須查清楚。
8.對農村宗族、家族勢力插手、干擾基層組織決策、村務管理行為必查,對是否存在圍攻基層組織、侵蝕基層政權、控制或變相操縱基層“兩委”“村霸”的問題必須查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