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細“治”入“微” 嚴懲群眾身邊腐敗

(原標題:細“治”入“微” 嚴懲群眾身邊腐?。?/p>

“鋤一害而眾苗成,刑一惡而萬民悅?!毕噍^遠在天邊的“老虎”,群眾對近在眼前的“蠅貪”感受更為真切,懲治“微腐敗”的呼聲和要求也更高。近年來,我市持續(xù)加大對群眾身邊的腐敗和作風問題的整治和查處力度,進一步嚴明紀律、通過警示震懾,充分彰顯我們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fā)展的堅定決心。

中國共產(chǎn)黨與腐敗水火不相容。反對腐敗、建設廉潔政治,是我們黨一貫堅持的鮮明政治立場,是廣大干部群眾始終關注的重大政治問題。黨執(zhí)政后的最大危險是脫離群眾,脫離群眾的最大危險則來自腐敗,尤其是群眾身邊的腐敗,它損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揮霍的是群眾對黨的信任與認同。切實整治和查處群眾身邊的腐敗和作風問題,對啃食群眾獲得感的突出問題嚴懲不貸,才能維護和保障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鞏固黨的執(zhí)政基礎和執(zhí)政地位,確保全面從嚴治黨取得實效。

睹微知著,防微成著,是正風反腐之通則。嚴懲群眾身邊的腐敗,就要對我市基層黨組織全面從嚴治黨的嚴峻復雜形勢有足夠清醒的認識,對“小官大貪”“鄉(xiāng)霸村霸”等問題堅持“露頭就打”。“微腐敗”看似吸血不多,但“虎”遠“蠅”近,“蠅”害亦如“虎”。試想,居家過日子,蒼蠅到處飛、蚊子嗡嗡叫,飯怎能吃得可心,覺如何睡得安穩(wěn)?如此鬧心之堵、切膚之痛,直接消解百姓最切實的幸福感與獲得感?!拜p者重之端,小者大之源”,如若對“微腐敗”不加以嚴懲,任其發(fā)展蔓延,定成為阻礙事業(yè)發(fā)展的“大禍害”。反腐,不只“打虎”,也要“拍蠅”,抓“大”不放“小”,二者不可偏廢。

志行萬里者,不中道而輟足。深刻把握“微腐敗”的特點和規(guī)律,擦亮巡視巡察利劍,以“零容忍”的態(tài)度細“治”入“微”,無腐不治,有腐必懲,發(fā)現(xiàn)一起,查處一起,努力清除群眾身邊每日撲面的“貪蠅”,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tài)和社會環(huán)境,方能使人民群眾在正風反腐中有更直接、更真切的獲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