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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鐘丨槍林彈雨中歸來卻被糖衣炮彈擊倒
“我今天出了這樣的事情,使我10年的寒窗苦讀、30年的工作,毀之一旦?!?/p>
說這話的張永潮,曾任西安市原戶縣縣長、西安市委黨史研究室副主任,2020年3月,因犯受賄罪被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年,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并沒收涉案贓款。
收紅包從開始的幾百元到幾千元甚至上萬元
戎馬生涯,立下戰(zhàn)功,獲得人生榮光。1983年,19歲的張永潮考入原解放軍合肥炮兵學院,1987年7月,畢業(yè)后以見習排長的身份參加了對越自衛(wèi)反擊戰(zhàn),在部隊期間還榮立過三等功。
1999年12月,張永潮轉業(yè)至地方工作,先后任西安市雁塔區(qū)委組織部助理調研員、干部科科長;雁塔區(qū)魚化寨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黨工委書記、人大工委主任;2006年9月,42歲的張永潮擔任西安市蓮湖區(qū)委常委、蓮湖區(qū)委組織部部長。
隨著職位的升遷,張永潮看到身邊一部分人開豪車、住別墅,加上疏于政治學習,產(chǎn)生了攀比心理,思想發(fā)生了變化,行動上便從小打小鬧的收取禮品禮金開始,邁出了違紀的步伐。
2009年、2010年,張永潮先后利用自己生病住院、逢年過節(jié)等時機,收取在工作中給予幫助過的下屬白某、呂某現(xiàn)金共計8.65萬元。
嘗到甜頭后愈發(fā)不可收拾。從收取禮金開始,張永潮在歷任雁塔區(qū)魚化寨街道黨工委書記,蓮湖區(qū)委常委、組織部部長、戶縣縣長期間,張永潮大肆操辦兒子上學、結婚、孫子滿月等事項,且在十八大以后,仍然不收斂、不收手,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禮金共計400余萬元。其中收受雁塔區(qū)魚化寨街道辦有關人員禮金20余萬元,收受蓮湖區(qū)有關人員禮金200余萬元,收受戶縣有關人員禮金180余萬元。
張永潮在懺悔錄中寫到:“收紅包從開始的幾百元慢慢到收幾千元甚至上萬元,到了這個時候自己已經(jīng)感覺不到這是問題,甚至誰沒有送紅包還認為是對自己不好。”
黨員領導干部能否廉潔自律,最大的誘惑是自己,最難戰(zhàn)勝的敵人也是自己。張永潮沒有慎始慎微,反倒認為收紅包并不是什么大問題,從而一步一步走向岔路。
凡是送過錢的,其非法訴求在權錢交易中得到實現(xiàn)
權柄在握后,開啟權錢交易模式。2010年6月,張永潮調任戶縣,擔任戶縣縣委副書記、縣長。作為秦嶺北麓戶縣段保護工作第一責任人,張永潮卻視法紀如兒戲,開始為開發(fā)商開綠燈、搞變通,拿原則做交易,把政治紀律、政治規(guī)矩束之高閣,與商人沆瀣一氣,大搞權錢交易。
2011年,位于戶縣草堂鎮(zhèn)的山水草堂項目因違規(guī)修建別墅將面臨嚴厲處罰。得知處理意見后,公司老總李某想起張永潮曾接受過公司所送的兩萬元紅包。他找上門求張永潮幫忙,在張永潮眼中,李某也正是自己撈錢的金礦。于是,張永潮對相關單位的處理意見置若罔聞,頻頻給下屬部門打招呼、加壓力。就這樣,在張永潮的加持下,山水草堂項目違規(guī)取得了土地、規(guī)劃、房屋預售等手續(xù),使一個違建項目披上合法外衣。
從2012年到2016年春節(jié),李某利用中秋節(jié)和過年的機會,先后9次送來19萬元人民幣和1萬美元,以感謝張永潮對項目的幫助。
2013年,某房地產(chǎn)公司老總郭某希望張永潮對公司建設的西安院子別墅項目予以關照,張永潮慨然允諾。
郭某于2013年至2016年春節(jié)期間,以購物卡和紅包的形式,分四次共送給張永潮5萬美元和5萬元人民幣。郭某坦言,張永潮收了錢就積極幫忙,幫公司有驚無險地渡過一次又一次難關。
在接連不斷的權錢交易中,各路不法商人蜂擁而至,張永潮變成“香餑餑”,成為不法商人獲取利益的圍獵對象。
2013年6月,戶縣財政局按規(guī)定要求西安某房地產(chǎn)開發(fā)公司為其開發(fā)的項目交納6124萬元土地保證金,公司老總想少交一些,便找到張永潮請求幫忙。
張永潮在收取楊某送來的2萬美金后,立即插手干預,致使應交的6124萬元土地保證金只交了區(qū)區(qū)800萬元,致使國家的土地保證金損失高達5324萬元。
2016年9月,張永潮想在自己老家新建一幢別墅,某公司董事長楊某主動請纓。在蓋房期間,張永潮對楊某的付出也作出承諾:給楊某分包戶縣美陂湖項目、安排道路施工工程、安排美麗鄉(xiāng)村PPP項目,項目標的20億元左右。楊某在獲取巨大利益的同時,也沒有虧待張永潮,先后送來116萬元。
多年來,張永潮為了一己私利,置黨紀國法于不顧,濫用權力。凡是給張永潮送過錢的商人,其非法訴求也在和張永潮的權錢交易中得到滿足。
經(jīng)查,2010年至2018年,張永潮為33個單位和個人提供幫助,先后95次非法收受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人民幣1314.4萬元、美元12萬元、起亞牌越野車一輛(價值人民幣37.8萬元)。值得注意的是,張永潮95次收受財物中,有58次發(fā)生在節(jié)日期間。
張永潮作為黨員領導干部,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利用職務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行為,為他人在項目審批、土地性質變更、協(xié)調拆遷安置、土地置換、資金周轉、子女入學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大搞利益輸送,最終觸犯了法律紅線。
昔日的英勇戰(zhàn)士最終站上了被告席
2018年7月,張永潮被立案審查調查。2019年,張永潮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據(jù)辦案人員介紹,在組織對張永潮進行審查調查之前,并未掌握其受賄的全部事實。在審查調查期間,張永潮較為主動地如實供述其違紀違法主要事實。另外,張永潮能夠積極配合審查調查,愿意退交全部涉案款項,有悔過表現(xiàn)。
張永潮在懺悔錄中寫到:“只有如實客觀地交代自己犯的每一件罪,才是最重要的,也是贏得組織寬大處理的辦法?!?/p>
事實上,張永潮一直就十分清楚,商人與自己頻繁接觸,無非是瞄準他手中的權力。商人們獲得利益比自己從他們那里得到的更多,甚至有些事是無法用金錢來衡量的。
“不管你怎么樣,你一旦把人家錢拿了,人家求你辦事來,你就得給人家認認真真負責任,把事干好?!本瓦@樣,張永潮把黨和人民賦予自己的權力為不法商人謀利益、謀幸福,為他們排憂解難。
早知今日,何必當初。身陷囹圄的張永潮承認,自己過去所做的一切給黨的事業(yè)帶來了嚴重損害,給黨的形象抹了黑,給政府公信力造成了負面影響。
權力是一把雙刃劍。作為黨員領導干部,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要始終為人民謀幸福,張永潮卻用來謀取私利。在接受審查調查期間,張永潮認識到自己的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并剖析背后的深層次原因:“一是理論學習不入腦、不入心,形式上學習了,沒有和自己的思想相結合;二是把黨和人民給予的權力異化了,自己把黨和人民給予的權力變成了自己撈取好處、撈取金錢的工具;三是沒有不斷地改造自己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而是被社會上的一些不良現(xiàn)象所迷惑,不辨是非,不看本質,追求享受,忘記工作原則和做人的底線。”
張永潮在戰(zhàn)場上沒有被槍林彈雨打倒,卻在官場上被糖衣炮彈所擊中,昔日的英勇戰(zhàn)士和領導干部發(fā)生了蛻變,從而站在了被告席接受正義的審判,這個反面案例發(fā)人深思、令人警醒。(馮國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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